问题 | 还钱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持有借据而发起追讨欠款之诉讼,当事人需为其主张举证证实。
尽管借据乃是最为直接之证据,然而在无借据这种极端情况下,当事方可出示其他类型之证据,以佐证债务发生一事的确凿性。 诸位可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证据类型: 1.当事人陈述: 包括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口头约定、借款的真实意图以及相关条件等信息。 2.书面证据: 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账单等等,这些都能有力地证明资金流动及借贷关系的存在。 3.证人证言: 倘若有第三方知情人士,如目睹借款过程的亲朋好友,他们可作为证人出席法庭,提供证词。 4.电子数据: 如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都能够清晰地展示借款事实以及还款约定的具体内容。 5.物证: 假如借款是以实物方式进行交付,那么相关的交付记录也可作为重要的证据。 若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搜集上述证据,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人民法院应全面且客观地审查核实所提交的所有证据,以便确认债务是否确实存在。 总而言之,即便没有借据,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提供其他类型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存在,进而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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