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欠条签名时没写日期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评判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方面,需要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其所表达的意思应当忠实于内心真意,属于真实意愿的体现; 最后,该行为不得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所设定的强制性规范,亦须尊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就借据或欠条这一特殊类型的法律文件而言,签署过程中未填写日期并不会对上述三项基本要求的有效性产生直接影响。 只要行为人具备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触犯法律规定,同时也不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从理论上讲,借据或欠条便具备了有效性。 尽管日期的缺失可能会对证据的完整性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它并不能直接决定法律行为的有效性。 因此,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即使借据或欠条在签署过程中未填写日期,它们仍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然而在涉及到法律诉讼的场合,由于缺乏日期信息,这些文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瑕疵,此时便需借助其他途径来证明借款或欠款的确切发生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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