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了钱不还跑路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朋友拖欠借款却一走了之,您有权向被告人所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长期居住地相互独立,则您也可向其常居地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若涉及多名被告,且他们的住所地或长期居住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这些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管辖权。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需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以及通信往来记录等等,以便充分证明借款事项及对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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