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没写电话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起诉讼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备的法定条件,其中包括明确的被告人。
若所持借据并未明确被告之详细通讯地址或电话号码,然而已清晰表明被告之身份者,如此情况并非意味着撤销原告发起诉讼的资格。 原告可另行提供被告之其他有效联络方式或者运用合法途径确认被告之真实身份。 倘若原告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其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且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依据及理由,即便欠条上未载明被告之电话号码,原告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因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欠条上未注明电话号码并不构成原告依法提起诉讼的障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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