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逾期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规定,公民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民事权利保护之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此种诉讼时效自权利人明确知悉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其应有义务承担者之日起开始算计。 因此,当涉及到欠条所导致逾期之诉讼时效问题时,如若权属者已然明确知晓或应该知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具体日期,那么相应诉讼时效即以三年为准。 倘若权属者对自己的权益受损状况并不知晓或者不应知晓,则在权利实际遭受损害之日起经过二十年后的这段时间内,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当然在此之外,如有特殊例外情况存在,人民法院可依照权利人的申请进行决定性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