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中违约金多少合适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得享有约定违约金的权利,然而,所约定的违约金必须要与实际所遭受的损害程度相匹配。
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所受之损,那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将会依据请求来提高该违约金; 反之,如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以致于高出实际损失,那么同样的话,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会接受请求,适当降低该项违约金。 在制定关于借款事项的借条中,约定违约金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以及预期收益等多方面的因素,从而确保所约定的违约金能够覆盖到借款人可能出现的违约成本,同时又不能让借款人承受过于沉重的经济压力。 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超过借款本金的某个特定比例,比如20%或者30%,而这个具体的比例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设定。 如果违约金的数额明显不合理,那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调整。 因此,在制定关于借款事项的借条中,约定违约金时,必须要保证其数额的合理性,以避免产生法律纠纷和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