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子女以借款人身份未能按既定时间归还借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贷款方有权请求子女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
若子女拒绝履行还款责任,贷款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量提交副本。 若书写诉状存在实际困难,贷款方亦可选择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列举的任一情况,例如子女表示愿意延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持有异议、借款人离世需等待继承人继承权益或承担债务、借款人终止尚未明确权利义务承受者,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应予中止执行的其他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均应裁定中止执行。 待中止情形消除之后,再恢复执行程序。 总而言之,若子女借款未还,贷款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子女偿还借款,并在必要时申请强制执行。 若执行过程中出现法定中止执行的情况,人民法院将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情形消除后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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