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写借条的借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借款未签定借据的特殊情况时,借款纠纷的处理也并非无计可施。
其实,当事人还可以借助诸多其他种类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其中,这些证据可能包罗万象,例如当事人的准确陈述、具备说服力的书面证明(如合同、协议等)、实物证据(如物品、财产等)、直观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可信度高的证人证言、权威的鉴定意见或者详细的勘验笔录等等。 若当事人无法亲自搜集到上述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将会积极主动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法院会对所有这些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核实,以便确认借款事实是否真实存在。 因此,即便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只要能通过其他有效的证据形式证实借款事实确实存在,借款纠纷同样有望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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