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好几次钱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其应依照约定或相应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倘若借款人反复拖延还款,出借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归还借款本息并支付逾期利息。 在执行程序当中,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列举的任一情况,例如借款人承诺可延长执行期、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持有异议、借款人离世需待继承人继承权益等,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中止执行。 待上述中止执行的状况消除之后,方可恢复执行。 总而言之,出借人可依据现行法律制度采取法律措施以追偿借款,同时须关注可能影响执行进程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