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期限多少年无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民法典》之规定,至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障的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
这就意味着,如若在欠条中记录的还款时间期限届满之后,债权人未能于三年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则债权人可能因为诉讼时效已过而失去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债务的法定权力。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若欠条期限超过三年并且不存在特殊情形或者延长时效的申请,那么该项债权在法律层面上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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