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没有借条怎么还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缺乏书面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可以借助其他有效证据去证实借款事项的真实性。
当事人具有举证责任,需要亲自准备并提交相关证据以支撑其所提出的诉讼观点。 作为代理律师,有权利准备和提供当事人的陈述材料、证人证言证词、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手机短信以及社交媒体(如微信)的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以此来证明借款事项确实发生过。 若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律师个人无法自行收集上述证据,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协助调查取证。 人民法院将对这些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核验,以便最终确认借款事项是否属实。 总而言之,即便没有书面借款凭证,代理律师仍有可能通过提供其他形式的证据来证实借款事项的真实性。 若代理律师因各种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到所需证据,也可向法院申请协助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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