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打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重新签署欠条能否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若该项欠条的重签是对原有债务的客观延长或确定,并且并未涉及到任何新的债务事项,那么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下的重新签署欠条可被视作“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进而产生诉讼时效的中止效果,使得诉讼时效期间得以重新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重新签署的欠条是建立在全新的债务关系基础之上,那么可能并不适用于上述的规定,此时我们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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