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借钱没有借条怎么要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贷行为未留下书面凭据(即借条),仍然可依据其他类型的证据确立债权债务关系。
在此情况下,出借方与借款人皆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双方的陈述、知情人士的证言、电子邮件或通讯记录等,以此证明确曾存在借贷行为并达成了共识。 倘若当事人无法独自搜集这些证据,那么法庭便有权介入调查取证。 法庭将会对各类证据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审核和确认,以便准确查明事实真相。 由此可见,即便出借方与借款人未能签署正式的借条文件,只要能够提交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确实存在借贷事实,仍然有权顺利追索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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