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的借条没签字无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衡量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性的重要标准,以下三大要素缺一不可:首先,行为人为实施该行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行为人需就其所作出之意思表示表达真实意愿; 最后,此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范,同时也不能与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相悖离。 借据作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书面凭证,通常需要借款方以及出借方共同签署或加盖印章以示确认。 若借据上的签名或印章系伪造,又或是借款方并未在借据上留下任何痕迹,那么这份借据很有可能无法准确反映借款方的真实意愿,这便意味着它并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实性的要求。 除此之外,倘若借据的内容触犯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抑或是与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相冲突,那么这份借据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 因此,如果打印出来的借据上并无借款方的签字或印章,那么这份借据很可能无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中所规定的意思表示真实性的要求,进而可能导致借据的效力受到质疑。 然而,最终的结论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其中包括借据的具体条款、借款的实际发生情况、借款方的真实意愿等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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