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违约金过高法律承认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并将违约金事项纳入约定之中,然而,若所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实际损失程度,那么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便有权利依据相关当事人的申请,首先对其进行适当裁减。
因此,即使在欠条上已明确规定了过高的违约金额度,这种做法也被法律法规认可。 但是,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形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具体诉求,对违约金的数额予以适度的调整与削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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