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尊敬的读者们,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益之诉的时效性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其期限为三年。
换言之,若借款人未能按照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协议约定履行还款责任时,债权人必须在得知或应当知晓自身受侵害权利以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三年内,依照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应诉讼。
若超过该时效性的限制(即三年)施行时,除了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长达二十年以外,如若存在特定情形,则人民法院可应权利人提出的特别申请而做出适当延长的裁决。
因此请注意,经济纠纷类的借款凭据以及欠款事宜的有效期限通常仅限于上述提及的三年时间范围内,除非出现特殊情形或者进行书面申请并获审批后,方可予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