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起诉时可以要利息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借款未能如期归还事项的诉讼行为中,倘若借款合同中有对利息支付做出明文规定的条款,抑或是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能够合理主张利息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在进入法律程序时便可行使权益要求贷款人偿付这部分利息。
典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与第五百八十三条对此有所规定,当双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合约条款履行各自义务或者履行行为未达到约定效果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中包含了物质损害赔偿。 利息支付往往被看作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尽的义务之一,所以若借款人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支付利息,债权人便有权利要求其将利息作为违约责任的一部分进行偿还。 若借款合同中并无关于利息支付的具体约定,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仍有可能依法向借款人索要法定利息。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若未能按时支付利息,债权人则可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因此,在正式启动法律程序之前,债权人可以根据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借款人提出支付利息的要求。 若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利息支付约定,债权人便可依据此约定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反之,若合同中并无利息支付的具体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仍能主张利息,同样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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