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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见面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未到庭且未能及时偿还债务的借款人而言,债权方有权考虑向借款人所在地的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若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的实际居住地点与其常规居所地址存在差异的话,那么债权方可选择在借款人的常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此次上诉。
作为提交诉求的债权人,您有责任提供一系列有效的证据,例如借款协议、资金转移凭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话记录等等,以此来证明借款的真实性以及借款人确实负有的相应还债义务。
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而一旦裁决生效之后,倘若借款人仍然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其还款义务,那么债权方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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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4: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