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钱放贷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尊敬的朋友面临借款放贷,却遭遇借款人未能如约依期偿还债务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贵为贷款人的您有权利催促并告知借款人在适当的期限内,务必归还借贷资金。
倘若借款人未能在该公示期限内履行还款责任,根据该法第六百七十六条阐述,借款人需按照约定或者可适用的国家法规履行逾期利率的支付。 在现实实践的过程中,首先您应尝试与借款人进行有效的交流,热情地提醒他尚未履行的还款义务。 假如借款人依旧未能按约定还款,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借款人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并依照相关细则支付逾期利息。 更为重要的是,您亦可根据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明确请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提交借款合同、转账记录以及任何必要的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以充分证明借款的真实性以及借款人未能如约还款的具体情况。 根据您所提供的这些资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会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和法律精神,对借款人是否应当偿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以及承担其他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做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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