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要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进行债务清偿,作为原告的资金出借方与其作为被告的借款人两者间便构成了直接的利益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出借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即追索借款本金以及——如已签署相关协议——相应产生的利息。 然而在此之前,资金出借方需竭尽所能地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借款关系的真实性,例如借据合同、银行交易流水等资料。 如果借款方面临逾期未还的情况,且属于受当地法院管辖并接受刑事案件起诉的范围之内,资金出借方有权秉持法律武器向借款人提起债诉,以期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所欠款项。 因此,倘若借款人未能依约偿还借款,资金出借方有权依据上述规定采取法诉行动,追讨借款本金及其应得的合理利息。 提起诉讼无疑是资金出借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法律手段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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