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购房合同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出借人应借款人之请以其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合同为抵押物进行款项出借,然而待到还款期限届满之时,借款人却未按照既定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此时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七十七条及第五百七十九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出借人有权依法向借款人提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的主张,即借款人须支付余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给出借人。
若借款人对此表示拒绝甚至抗辩,出借人便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求偿权,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公正判决,责令借款人尽快偿还借款,同时在必要情况下,亦可依法申请赔偿因逾期还款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而在借款合同中如有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出借方还有权利根据此类合同条款向借款人追讨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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