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发错人对方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人由于信息发送失误未能顺利收取到该笔借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借款人有责任依照约定妥善归还借款,若借款期限尚无确切约定或是约定模糊不清乃至无法确定,借贷双方可协商灵活处置、视情调整,借款人也有权随时履行还款义务;
同时贷款方亦然有权通过友好方式提醒借款人在合理时间段内尽快偿还相应款项。 因而,如若借款人的确因为上述原因无法至约定期限内收到借款,贷款方可依法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并在适当范围内提出还款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同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如若借款人无法按期足额偿还借款,应当依照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支付迟延利息。 若借款人因前述缘故未能领取到借款,贷款方完全有理由将其视为未按照约定期限进行还款处理,故贷款方有权依法要求借款人承担延期付款的利息支出。 总的来说,当借款人因信息发送失误导致未能成功收取到借款时,贷款方有权要求债务人及时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若借款人坚持欠款不还或拒绝承担欠息费用,贷款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是完全依法合规的举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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