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没有借条可以立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启动针对借款纠纷的法律程序之前,必须具备两项基本条件,即精确无误的诉讼请求以及足以支撑该请求的确凿事实与合理理由。
若一方当事人未能提供书面形式的借据,然而却能通过其他方式(例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来证实借款事实确实发生过,那么这些证据便可被视为起诉所需的事实依据及理由。 因此,即便缺乏书面借据,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借款关系确实存在,便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而法院也应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受理。 换句话说,尽管对方当事人未持有借据,这并不会影响到立案工作的进行,关键在于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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