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分手后自愿签署的补偿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恋情破裂之后,若有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自愿性的经济赔偿且以书面形式写下了还款协议(即“欠条”),那么只要这两位当事人均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且欠条的具体条款并未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禁止性规定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方面的严格规定,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是符合法理与规范的,我们的司法机构对此亦不会加以干预。
以此方式签署欠条后,各相关当事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其中约定,按照欠条所白纸黑字记载的金额按时足额地支付款项给对方。
若有任何一方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另一方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违约者将所拖欠之款项悉数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2: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