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存在但对方不认账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遇对方拒不承认债款之实情,可考虑启动法律程序。
然而在此之前务必搜集到充分有效的证据,且相关诉求需处于法定时效之内方可进行。 2.在证据搜集过程中,无论欠条、录音或付款凭证等皆为合法撷取之依据,但需谨记未经涂改或复印等加工处理的原始材料方具有法律效力。 3.如借款合同已明确标注了还款日期者,则相关诉求的法定时效将自约定还款日起算满两周年; 若借款合同并未载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随时催收债务,且此项追索权的法定时效亦为自首次催讨日起计满两周年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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