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诉讼时效后,在催收通知上签字会有何后果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在出借人的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上签署姓名或加盖公章之时,等同于借款人自愿放弃基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所享有的相关抗辩权力。
在此基础上,若债权人在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向借款人发布催收到期债权的通知,或者催促偿还债务内容的对账单、确认书等相关文件时,借款人在这些文件上面签注姓名或者加盖公章,视为借款人对于原定借款义务与还款责任的再次确认。 对于经过再次确认的借贷合同关系,如果所有债务都附带了明确的偿还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应从期满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如果未明确规定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以确认日期的第二天为起算点进行恢复计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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