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和借条区别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产生之背景缘由相异。
借据主要缘起于借款人向出借人发出的借款申请; 然而,欠条的诞生缘由可谓千变万化,任何涉及到金钱之支付义务的负债行为皆可能引发欠条之生成。 2.性质属性各有差异。 借据所承载的乃是出借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契约法律关系,且本身便是签订借款合同的法定证据,每一张借据的背后实则暗藏一份严谨的借款合同;相比之下,欠条仅仅呈现了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清算结果,揭示了双方间纯属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 3.证明力高低悬殊。 在司法程序中,对于持有借据者来说,通常只需向审判官简单陈述借款事实过程便可;若持有欠条之人需维权,则需向法官阐述欠条形成的详细经过。 若被告方对此予以否认,持欠条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以证实欠条形成的实际情况,否则,法院极可能裁定否决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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