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载明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所适用之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明确了其为三年。
具体来说,自债权人知晓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受损害之时以及债务人应当知晓债务存在之际开始起算。 然而,若相关权利受损已超出二十年,我国民事审判机构将不予受理和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存在特殊情况的,债权人可提出请求延长诉讼时效。 至于付款期限未予约定的欠条,其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日起确定,与前述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计算规则一致。 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长为三年。 如果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文书并未提及要求实现权利,则利益受到侵犯之日起直至超过二十年后,该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会被视为无效,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延长该诉讼时效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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