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还钱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打牌欠钱,如果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借款的,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即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借款本金不负返还义务,对双方约定的利息需要依法收缴,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为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一律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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