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应否偿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应偿还。共同借款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收取借款或归还借款的行文均系对该笔借款的法律处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对他们双方均有约束力。
2、两个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道自己的签字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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