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贷款合同的效力?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名贷款合同有效。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借名贷款时名义借款人为申请贷款向银行隐瞒真实借款用途涉嫌采取欺诈手段,其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同时违反将所借款项交由实际借款人使用的约定,逃避还款责任,主张借款合同无效属于逃避责任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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