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的连带债务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人的连带债务是指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全部或部分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则视为份额相同,由多个债务人平均承担债务责任。 连带债务既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当事人约定的,一定是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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