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债务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
1、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主要包括:
企业自有的财产;
属于债务人企业的财产权利。
2、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
主要包括:
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
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
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
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或转让所得;
继续营业的收益;
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条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九条

【债的担保】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 ,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3 15: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