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别人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遇到他人拖欠款项不予归还的情况,您有权作为原告发起民事诉讼程序。
但是为了使诉讼程序得以启动,您需要切实证明自身与纠纷案件具有直接而重要的利益关系,并已明确了被告方,此外,对于诉讼主张也即要求被诉方偿还债务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都必须具备充分且明确的证据支持。 同时,您还需确保此案件符合人民法院的受理条件及管辖权。 在正式提交起诉书之前,您应以书面形式撰写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倘若您在起草起诉状方面存在困难,亦可选择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您的陈述记录在案,并通知被告方。 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例如被告方表示愿意延迟执行,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又或者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继承权利等等,人民法院均有权裁定暂停执行。 待上述情形消除之后,方可恢复执行。 总而言之,如遇他人拖欠款项不予归还的情况,您完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偿还债务。 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法定的暂停执行情形,执行工作可暂时停止,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再行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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