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石家庄出现借款未能偿还的情况,则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之规定,展开必要的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债权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明确要求被告即债务人履行相应的还款责任,即清偿债务。 若经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对债权人有利的判决或者调解书,但债务人仍拒绝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债权人便可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的要求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手段处理债务人的财产。 然而,人民法院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行为不会超过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义务范围。 此外,在决定采取这些措施之前,人民法院需先作出裁定,并向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便各单位能够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因此,当石家庄地区的债务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时,债权人完全有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判决或调解书正式生效之后,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来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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