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婚前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债务的认定,通常情况下视为私人债务,应由负债人独自承担。
然而,若债权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该笔债务实际为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开支,那么这类债务应被列为夫妻共债,并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如果夫妻中任意一方在婚内以自身名义负担的债务超过了普通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则这部分债务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假如债权人能证明这类债务已经被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愿考虑而产生的,那么此类债务必须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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