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其中一方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而另一方就应当负担起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这些费用可以是一部分,也可以是全部。
倘若在离婚的那个时候,双方并没有就抚养费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又或者是在离婚之后,情况发生了改变,那么负责抚养孩子的这一方,倘若有充足的理由,就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 比如说对方的收入有所提升了,又或者是孩子实际的生活需求增大了等等。 在进行起诉的时候,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据,用以证明对方是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的,并且目前并没有足额支付抚养费等相关情况。 法院在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会全面地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生活的实际需求等各种因素,然后依据这些因素来判定是否应该增加抚养费,以及增加的具体数额是多少。 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孩子能够在离婚后依然得到足够的生活和教育保障,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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