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拒绝探视权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拒绝给予探视权这种做法通常是不被允许的。
探视权,它是法律专门赋予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那一方的重要权利。 其存在的意义,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让他们能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成长,延续亲子之间的深厚情感。 离婚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虽然可以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事项达成一致约定。 然而,对于探视权的约定,绝对不能违背法律的相关规定。 倘若离婚协议中明确地拒绝了对方的探视权,那么这样的约定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因为,法律规定探视权的初衷,就是为了维护子女的切身利益,确保他们能够与父母双方保持一定的联系与互动,这对子女的成长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旦出现一方拒绝对方探视的情况,另一方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以保障子女能正常地与双方父母进行交流和相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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