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可以带走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婚姻步入哺乳期阶段,涉及到子女养育问题时,通常情况下,子女的养育权会被授予母亲。
在此期间,由于婴儿处于发育关键期,对母爱的需求尤为强烈,因此,从保护儿童身心健康以及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法院往往倾向于将子女的养育权交由母亲行使。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规定,假如母亲患有重大疾病、缺乏应尽的抚养责任或者存在其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状况,那么,父亲同样具备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资格。 另外,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父母双方亦可通过友好协商来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总而言之,在哺乳期离婚案件中,母亲取得子女抚养权的机会相对较高,但最终的结果还需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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