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提出离婚孩子怎么判决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破裂之时,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决议,以往的司法实践中通常会从诸多关键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例如子女的年纪、父母双方的抚育素质与条件以及孩子心意等多元层面。
在子女尚未达到两岁的年龄阶段,司法实践通常倾向于将子女交由母亲进行抚养监护,除非法律认定母亲存在着不适宜履行此重任的特殊情形。 对于已达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我们则尊重他们的自我意愿。 若在审视了父母双方在抚育条件方面的差异后未能分出优劣,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做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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