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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可以带走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状况下,若离婚协议中判断子女应由男方享有抚养权,则女方无权在未得到男方许可的前提下私自将其带走。
因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来认定的,作为法定义务的父亲方才具备此项法定监护职责。
然而,女方仍然有权行使探望权,可以按照双方事先约定好的时间及方式与子女进行互动交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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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