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更改抚养权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权的自愿变更问题,当事人间可以先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共识并订立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可选择对协议进行公证实效,进一步提升其法律约束力。 若您希望进行更为正规且具权威性的变更处理,那么亦可寻求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 然而,无论是采取何种手段,我们均需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之意愿(如涉及年满8周岁的子女时),同时兼顾双方在抚养儿童方面的实际能力及现有条件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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