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用的明确规定和合理数量计算,通常是基于未成年人的真实需求、父母双方的付出能力以及地区内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的。
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来说,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一般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进行支付。 然而,如果父母需要同时抚养两个或更多的孩子,那么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比例则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数额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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