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的计算,我们往往需要全面地权衡子女的真实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状况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当父母具有固定收入时,抚养费用的发放标准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所得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来合理设定。 倘若父母需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义务,则规定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应不超出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父母并无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就需要根据上一年度的总收入或同行业内的平均收入水平,参考上述制定比例的方式进行核算和明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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