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后涉及到儿童抚养费用的计算上,通常需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切实需求状况、家长双方所能承担的经济压力及其所在地区的真实且可持续的生活水准。
若家长具有相对稳定的收益来源,其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用则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所得额的百分比为20%至30%来计算并予以支付。 然而,即便是具有同时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情况下,抚养费用的比例也仅仅能够适度地加以提高,但其总额一般不得超出每月总所得额的50%之限。 针对那些缺乏固定收入的,则可以根据当年度的总收入或同行业内的平均收益为准绳,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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