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一个小孩一般怎么判给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涉及到年幼孩童(两周岁以下)的抚养权问题时,法院往往倾向于将其判给女方,这是由于在这个阶段,孩子对于母亲的依赖和需求更为强烈。
然而,当孩子已经超过两周岁,法院将会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考量。 例如,如果女方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加优越的生活环境,并且拥有充足的时间来陪伴他们成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将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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