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离婚孩子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精神疾病患者的离婚事件中,有关子女监护权的裁决往往需要兼顾诸多复杂的考量因素。
若患病母亲或者父亲的病情较为严重,以至于他们无法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甚至可能对孩子的健康和发展产生不良影响,那么法院一般将作出有利于孩子权益的决策,即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没有患病的父母中的一方。 然而,倘若父母双方中的患病者病情轻微,具有一定的抚养能力,并且针对孩子的身心成长并未表现出显著的威胁或者阻碍,那么这位家长仍有机会争取到孩子的监护权。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我们都必须记住,任何形式的决定都是在尽量保障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