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案件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判定抚养费用,通常要综合考量子女的现实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及地区实际生活水平等诸多因素。
若双方当事人均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从理论上讲,应当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作为标准计算抚养费。 然而,如需承担两名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这一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若其中之一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金额将会依据该年总收入或者同岗位平均收入进行计算,并与前述比例相结合加以确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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