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是从离婚当日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计算起始日期问题,实际上并不一定以离婚当日为准。
通常来说,假如当事人双方在签署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所做出的最后判决书中对这方面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安排,那么就必须严格遵照这些指定的准则进行操作。 反之,如果并未在这些文件中明确提及相关事项,那么抚养费用的起算点便通常被认定为自离婚判决正式生效或者离婚协议正式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决定提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抚养费用等等,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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