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离婚小孩怎么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庭在审理并做出离婚判决时,关于小孩监护权的分配,会充分评估众多复杂且重要的考虑要素,所有的考察都将秉持以保护和促进儿童的最大利益为最终宗旨和最高原则。
例如,审理者会根据儿童的实际年龄、他们的个人意愿(如果儿童已经年满八岁的话)、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他们的抚养意愿等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 当涉及到年纪尚小的孩子时,通常情况下,让他们跟随母亲共同生活将会更加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是唯一的选择或者是绝对正确的决定。 如果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存在着可能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例如不良的生活习惯、犯罪前科等问题,那么这些因素很有可能会对他们争取子女的监护权产生不利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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